原評標辦法中:投標人所投產品技術參數和性能要求完全滿足招標文件技術參數的得基準分30分。 1、若有任何一項非“★”指標為負偏離,每項扣3分,扣完為止,單個產品累計五項及以上負偏離,按無效投標處理,若未按“技術要求”中需要提供佐證材料或不符合要求,按負偏離計算扣分。 2、若有“★”指標負偏離,將被判為無效投標。
現更正為投標人所投產品技術參數和性能要求完全滿足招標文件技術參數的得基準分35分。 1、若有任何一項非“★”指標為負偏離,每項扣3.5分,扣完為止,單個產品累計五項及以上負偏離,按無效投標處理,若未按“技術要求”中需要提供佐證材料或不符合要求,按負偏離計算扣分。 2、若有“★”指標負偏離,將被判為無效投標。